引言 亚马逊发布新公告,卖家7个工作日内未发货和未确认的订单将被自动取消,并将其视作取消率的缺陷。卖家对此有哪些看法呢?
亚马逊又出新公告,一起来看看。
哪些政策变了?
昨天,亚马逊发布了有关自动取消时间表的重要更新,具体内容是这样的:
有关自动取消商户履行网络(MFN)订单的政策即将发生变更。
以往,卖家如果未在预计发货日期(ESD)的30天内发货并确认订单,Amazon会自动取消这些订单。为了保护并改善客户体验,从2020年9月30日开始,亚马逊将自动取消在“立即发货”通知电子邮件中规定的“发货日期”后的7个工作日内未发货和未确认的任何订单。您可以通过修改处理时间来设置此日期,但请注意,此日期是商品清单和结帐页面上显示的交货时间计算的一部分。
这对卖家的取消率意味着什么?
在“发货日期” + 7个工作日后被自动取消的订单将被视为取消率(CR)的缺陷,将直接替代先前“延迟发运率”的缺陷。您可以在帐户运行状况仪表板中监视这两个指标。政策要求卖方将CR保持在2.5%以下,以防止帐户可能被停用。需要注意的是,应买方要求取消订单不算作取消率的缺陷。
公告原文如下图所示:
卖家怎么看?
从公告中,我们提炼出了几条重要信息,也是卖家的关注点所在。
1、原本,亚马逊会取消比交货日期晚了30天而未得到确认的订单,现在亚马逊将其更改为7天。
许多卖家赞同此项变更,并表示在之前他们就觉得奇怪了,亚马逊给出的30天过于漫长。
有些卖家则持不同意见,他们说订单日期很容易就持续7天,而当亚马逊处于待处理状态时,不会显示买家的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等信息,根据新的沟通指南,卖家无法主动联系买家,而且亚马逊也没有将延迟通知到买家,这让卖家感到很困扰。
2、应买方要求取消订单不算作取消率的缺陷。
有卖家反映客户发送电子邮件取消订单,卖家查看后发现这一订单的取消被视作取消率的缺陷。亚马逊的电子邮件称因为订单取消请求没有遵循标准取消流程(如标准标题行应为“来自亚马逊客户的订单取消请求”),所以被计入指标。
卖家总结说,买家必须转到其亚马逊帐户中的订单并单击“取消订单”按钮来取消订单。但大多数时候买家没有看到或回答消息,如果他们通过邮件取消订单便会影响卖家的取消率。
不管怎样,政策已经敲定,卖家要做的就是根据政策要求适时调整自己的战略,不要因为违反政策而不幸翻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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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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