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越南税务监督机构将对总部位于国外但在越南经营电商业务的卖家征税。
越南财政部最近表示,第38/2019 / QH14号《税收管理法》规定,在越南没有实体店但提供电子商务和基于数字的业务以及其他服务的海外供应商,必须直接或授权其他人在越南进行税收登记、报关以及支付。
目前,越南财政部正在编制一份通知,以提供有关该法规的详细说明,并将于近日公开征求意见。
越南财政部还表示,电子商务和数字平台上的海外供应商是新的税收主体,需要详细的法规才能有效地征税。
根据该草案,要求海外供应商通过税务总局的电子门户注册在线税务交易。海外供应商可以注册多个银行帐户以在线上缴税。
卖家首次成功进行税务注册后,将为海外供应商提供用户名和密码,以在部门的电子门户上申报和缴税。
近年来,越南电子商务蓬勃发展,尤其是在2020年的疫情期间。
越南财政部副总干事Dang Ngoc Minh说,许多将于今年生效的新税收法规有望防止企业逃税避税,特别是在电子商务和基于数字的业务中。
工业和贸易部的报告显示,到2020年,越南53%的在线购物人口使电子商务规模增长了18%,达到了118亿美元的市场,而电子商务收入估计占商品和服务零售总额的5.5%。
除了对卖家征税,最近,越南政府还完善了相关法规来规范电子商务,重点是防止贸易欺诈。
据了解,越南负责打击电子商务中走私和假冒产品的工作组于去年年初成立。
还有预测称,在未来三年中,电子商务平台上的贸易欺诈将占所有贸易欺诈的50%-60%。而越南成立该工作组就是希望能调整法律框架,以更好地管理电子商务中的运营并防止欺诈。
新法令将通过规范电子商务平台运营商职责的法规,为电子商务和传统贸易创造一个公平的场所。另外,诸如电子支付、电子钱包和运输等相关服务,这些都是促成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的因素,也应受到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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