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自发货新规又来了,这些商品或将失去销售权限……
同在亚马逊屋檐下,无论你是FBA卖家还是自发货卖家,都得随时做好接受新政策洗礼的准备。
小编了解到,自2021年8月9日起,自发货卖家除了要使用与亚马逊商城对接了配送追踪的配送服务提供商,还要遵循2点VTR要求,如果卖家没有达到最新要求,相关分类下的自配送商品销售权限可能会被暂停,目前已有多位卖家收到了该消息。
事实上,除了上述新规,近期亚马逊还发布了多条跟自发货相关的新政,比如将商品交给物流承运商后,自配送卖家需要在卖家平台完成确认发货(“Confirm Shipment”)的操作。
此外,自2021年5月25日起,亚马逊美国站点退换货政策将更新,这些卖家必须提供一个有效的美国境内退货地址。
2021年8月9日起,新的有效追踪率政策将实施
近期亚马逊新政不断,FBA新政策引起的骚动刚平息,自发货新政又要来了,不符合规定的自配送商品销售权限可能会被暂停。
根据亚马逊平台方面的说法,自2021年8月9日起,新的有效追踪率政策将要求:
1、使用与亚马逊商城对接了配送追踪的配送服务提供商。
2、所有价值和运费总计低于5 美元的包裹都必须采用可追踪的配送方式,该配送方式应提供至少一次物理扫描。
3、所有价值和运费总计大于或等于 5 美元的包裹都必须采用全程追踪的配送方式,该配送方式应提供至少两次扫描,其中必须包括妥投扫描或尝试妥投。
物理扫描指的是承运人为显示包裹在运输途中进行的扫描。卖家需要注意的是,任何不符合以上配送方式要求的订单都将不会被计为有效追踪。并且使用中文字符手动输入追踪信息均视为无效,因为亚马逊目前不支持中文承运人名称。
小编了解到,目前除了美国站卖家收到了以上消息,欧洲站卖家也收到了类似消息。
亚马逊方面表示,平台将基于过去 30 天滚动周期来衡量各亚马逊商城不同商品分类下所有从中国发货的自配送订单的有效追踪率。如果卖家有某个商品分类的有效追踪率未达到 95%,他们可能会暂停卖家在该商品分类下销售自配送商品的权限。
新政即将实施,卖家需要了解这些细节
距离8月9日新政实施还有一段时间,在这期间,自发货卖家需要做的就是赶紧琢磨透新政中的具体细节,以免踩雷造成财产损失。
以美国站卖家为例,下面这2点常见问题解答可以仔细研读一下↓↓↓
1、如何计算从中国配送到北美的货件的VTR?
VTR是发货时提供了有效追踪编码的包裹数量除以已发货并确认的包裹总数的百分比数值。
对于价值和运费总计低于5美元的包裹,如果亚马逊记录了至少一个扫描事件,则该包裹的追踪编码有效。
对于价值和运费总计大于或等于5美元的包裹,如果亚马逊记录了至少两次扫描,其中包括任何类型的承运人实际扫描以及最终妥投扫描或尝试妥投,则该包裹的追踪编码有效。
2、半程追踪的配送方式是否能计为有效追踪?
为了帮助卖家适应新政策,目前所有半程追踪的配送方式均视为有效。
但是,从2021年8月9日开始,半程追踪配送方式必须为价值和运费总计低于5美元的包裹提供至少一个扫描事件,该配送方式的追踪编码才视为有效。
对于价值和运费总计大于或等于5美元的包裹,所用的配送方式必须提供多个扫描事件,且其中之一必须是妥投扫描或尝试妥投,其追踪编码才视为有效。
思考:为什么卖家的有效追踪率不达标?
有效追踪编码是优质客户体验的重要部分,提供有效追踪信息有助于减少买家联系次数、降低订单缺陷率、提高卖家反愦评级,并有助于保护卖家的账户免受亚马逊商城交易保障索赔影响。经过调查发现,大多数的有效追踪率不达标是由于操作不当导致的。
可能很多自发货卖家会疑问:自配送包裹都有追踪编码,但是为什么有效追踪率降低了?对此,亚马逊方面表示,这可能是以下2点原因造成的:
1、卖家提供的追踪编码有问题。具体来说就是提供的追踪编码不正确,编码与指定的承运人没有任何关联,使用的是亚马逊不支持的承运人,或者在订单完成配送后才上传追踪编码。
2、ERP回传错误。卖家使用ERP管理订单,则需要确保在“物流方式”/“发货方式”的选择处,正确选择使用的物流商,否则会因为回传错误导致VTR不达标。
可能很多卖家还会疑问:有效跟踪率报告的F列中的“ InvalidId”是什么意思?据了解,当平台的系统无法处理卖家为订单输入的跟踪信息时,该订单的F列中将显示“ InvalidId”。例如,如果订单ID为001-12345-67890,而平台无法处理卖家为该订单输入的跟踪信息,则F列将显示001-12345-67890-InvalidId。
此外,若是卖家的跟踪信息留为空白,可能是因为输入了平台系统无法在跟踪信息中识别的特殊字符(例如标点符号)。
如果卖家想要更正提供的跟踪信息中的任何潜在错误,可以通过转“订单”,然后“管理订单”来编辑订单跟踪信息,在“高级搜索”中输入订单ID ,找到正确的订单后,单击“编辑托运”并提供修改后的跟踪号。值得注意的是,报告和指标需要72小时才能反映出更改。
重要:自配送卖家注意这2个新变动
小编了解到,除了上述变动,卖家还要注意的是,自发货的确认发货以及退换货环节也有新要求了。
1、自配送确认发货新政策: 将商品交给物流承运商后,自配送卖家需要在卖家平台完成确认发货(“Confirm Shipment”)的操作。自配送卖家确认发货时需提供发货日期、承运人、配送服务/方式、追踪编码、发货地址。当卖家在承运人下拉菜单中选择“其他/other”时,该订单将不会记入有效追踪率(VTR)的计算中,从而影响店铺绩效。
2、亚马逊美国站点退换货政策更新:自2021年5月25日起,如果卖家从美国境外国家/地区向美国境内卖家配送价值低于$25的订单商品,则必须提供一个有效的美国境内退货地址。在退货符合要求时,亚马逊将使用此地址为买家生成预付费退货标签。如果未提供美国退货地址,亚马逊将为$25以下符合要求的退货向买家发放退款,并且不要求退回商品(即退款不退货)。
近期新政频发,广大自发货卖家还需及时关注最新动态,以免踩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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