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0月12号海关总署发布了2016年第57号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7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事宜的公告)”。公告指出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便利通关服务将免费提供进口统一版系统清单 ...
10月12号海关总署发布了2016年第57号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6年第57号(关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事宜的公告)”。
公告指出为促进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便利通关服务。将免费提供进口统一版系统清单录入功能;免费提供进口统一版系统客户端软件;公开进口统一版系统企业对接报文标准;企业对于其向海关所申报及传输的电子数据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便利通关服务,现将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以下简称“进口统一版系统”)企业接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免费提供进口统一版系统清单录入功能。
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可登录进口统一版系统通关服务子系统(http://ceb2.chinaport.gov.cn)进行清单的手工录入、修改、申报、查询等操作。具体操作参见《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用户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
二、免费提供进口统一版系统客户端软件。
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可在中国电子口岸门户(www.chinaport.gov.cn)公告栏中自行下载安装。进口统一版系统客户端软件支持清单、订单、运单、支付单等单证通过EXCEL格式文件转换成规范报文后自动添加数字签名,也支持XML格式文件自动添加数字签名,同时提供数据发送和回执查询功能。客户端软件使用参见《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客户端软件使用手册》(详见附件2)。
三、公开进口统一版系统企业对接报文标准。
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第三方平台按照标准自行开发或市场化采购接入服务,相关授权开通等事宜请联系当地海关数据分中心办理。有关报文规范和经过海关验证的传输协议及接入服务产品参见《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对接报文规范(试行)》(详见附件3)。
四、企业对于其向海关所申报及传输的电子数据承担法律责任。
暂时仅对清单、修改或撤销申请单、退货申请单、入库明细单数据使用数字签名技术,今后逐步扩大数字签名使用范围,具体如表1所示。
表 1 业务单证责任主体
企业数字签名的技术要求及密码产品选型参见《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密码产品选型和使用指南》(详见附件4),请企业根据实际业务配置。
五、有关进口统一版系统的企业用户操作手册、客户端软件使用手册、企业对接报文标准等附件文档,如有变更将通过中国电子口岸门户公告栏及时发布。
以上事宜可咨询海关服务热线:12360。
本公告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解读:跨境电商进口信息化、规范化的趋势不可逆转
小编就此公告内容采访了接近高层的行业人士,此公告的颁布实施对于进口的影响可以简单的理解为跨境电商进口信息化、规范化的趋势不可逆转。具体原因如下:
跨境电商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发布是全国通关一体化的重要一步,下一步是沿“一带一路”实现区域通关一体化,最后一步是实现全球通关一体化。单一窗口是全球通关一体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海关总署的目标任务,也是规划,这不是个人研判,是国家战略。
海关一体化监管规划早已形成
据这位行业人士透露,国家战略其实早已形成规划。两年前,作为跨境进口参与者的这位大咖就呼吁“全球通关一体化”的概念。他研判这是未来的发展趋势,直到今年五月份他参加海关的一次政策说明会,才发现海关总署早已形成规划:
一、是全国通关一体化
二、是区域通关一体化(沿一带一路)
三、是全球通关一体化
从这个宏观趋势上来看,这次统一版只是通关一体化的其中一步,是不可逆转的发展趋势。执行有困难,可以想办法克服,系统需要逐步完善,这都是战术层面的问题,战略方向坚定不移,战术层面可以灵活调整。他建议进口跨境企业进口流程进一步简化和优化,同时要提前预案降低退单率。
(编辑:亿恩 毛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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