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关于美国一度向中国出口产品加征巨额关税的行为,中方表示坚决不让步!
亿恩网了解到,近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第三批)加征关税的公告。
公告显示:2019年8月15日,美国政府宣布,对从中国进口的约3000亿美元商品加征10%关税,分两批自2019年9月1日、12月15日起实施。美方措施导致中美经贸摩擦持续升级,极大损害中国、美国以及其他各国利益,也严重威胁多边贸易体制和自由贸易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5078个税目、约750亿美元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有关事项如下:
一、自2019年9月1日12时01分起,对附件1第一部分所列270个税目商品加征10%的关税,对附件1第二部分所列646个税目商品加征10%的关税,对附件1第三部分所列64个税目商品加征5%的关税,对附件1第四部分所列737个税目商品加征5%的关税。
二、自2019年12月15日12时01分起,对附件2第一部分所列749个税目商品加征10%的关税,对附件2第二部分所列163个税目商品加征10%的关税,对附件2第三部分所列634个税目商品加征5%的关税,对附件2第四部分所列1815个税目商品加征5%的关税。
三、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四、相关进口税收的计征:
1、加征关税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加征关税税率;
2、关税=按现行适用税率计算的应纳关税税额+加征关税税额;
3、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计征。
亿恩网获悉,近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于这次向美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一事作出了回应:针对8月23日公布的两项措施中的商品,将如何开展对美加征关税排除工作?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回应道:750亿美元商品清单中,有部分和第一、二轮反制措施关税商品范围重合,已经纳入前两批可申请排除范围。
这些商品如果属于经审核确定的排除商品,按排除办法,不加征我为反制美301措施所加征的各轮关税。750亿美元商品清单中,未纳入前两批可申请排除范围的商品,将纳入第三批可申请排除的范围,接受申请办法将另行公布。
从近期的一系列政策以及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的回应中可以看出,中方在加征关税一事上绝不让步,也希望美方能够尽快停止错误的行为!
扫码关注二维码
2024-11-18 13:39
2024-11-18 21:07
2024-11-18 10:27
2024-11-17 11:47
2024-11-18 08:46
2024-11-19 10:57
扫码加入社群
扫一扫
关注亿恩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