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口罩风波不止,继加强非医用口罩出口质量监管的公告发出后,陆续有20家防疫物资出口企业被列为“黑名单”……
同时,自专项行动开启之后,市场监管部门就查获问题口罩8904.6万只,罚款3.5亿元,案值3.1亿元!
口罩质量问题、口罩出口准则,永远都在牵动着卖家的心……
查获问题口罩超8904万只,罚款3.5亿元!
昨日,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甘霖透露,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口罩、防护服、医药酒精、消毒液等案件,查获问题口罩8904.6万只,查获其他问题的防护用品41.8万件。
自2月4日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联防联控机制相关部门都迅速行动,上下协作,依法从重从严从快查处一批制售假冒伪劣口罩、防护服、医药酒精、消毒液等案件,同时及时曝光典型案例。
截至4月24日,全国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192.7万人次,检查经营户是1589.5万户,查获问题口罩8904.6万只,查获其他问题的防护用品41.8万件,查获问题消杀用品的货值是760.9万元,累计查办非法制售口罩等防护用品案件29906起,其中立案查处案件26605起,罚没款3.5亿元,案值3.1亿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757起。
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一方面继续保持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防护用品的高压态势,使危害人民生命健康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者付出应有的代价;另一方面,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320万个冒充非医用口罩被查获
海关方面,也严查三无口罩和医用外科口罩涉嫌申报非医用口罩。4月15日-16日,济南海关所属济南机场海关连续查获三无口罩共计100万只。该关对两批出口一次性口罩现场查验发现,两批口罩合格证印制简陋且有“FDA”标识,包装上无生产日期和生产厂家等任何信息,涉嫌为“三无”产品,共计100万个。
4月19日,海关总署通报,500万余只口罩被查。有人以非医用口罩挡住医用口罩出口,一样会被海关人员查获。近日,深圳海关所属深圳宝安机场海关在空运出境渠道,连续查获2宗利用“非医用口罩”标牌遮挡真实的“医用口罩”标牌,企图逃避出口商品检验案件,共计查获实际医用口罩5万个。除了深圳海关,厦门海关所属东渡海关查获320万个医用口罩涉嫌申报为非医用口罩,这是目前为止该关区查获数量最大的一批申报不实的出口医疗物资。
据海关官方表示,对于通过伪瞒报、夹藏、夹带等方式逃避法定检验,或出口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医疗物资冒充合格的违法、失信企业,海关不仅给予行政处罚,符合刑事立案标准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此外,海关还将采取下列惩戒措施,让违法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20家防疫物资出口企业被列入“黑名单”
25日,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公布了非医用口罩白名单。
然而,随着我国对出口防疫物资的管控越来越严,近期也有不少防疫物资出口企业被列入了“黑名单”。
据小编统计,截止发稿,由商务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通报的“黑名单”企业有20家,分别为:爱宝达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北京启迪区块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广东邑铠盾科技有限公司、仙桃市依娅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天津市迪远科技有限公司、漯河成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上海又慕食品有限公司、常熟市虞山镇关龙劳保用品厂、义乌市华昂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黄山博宏医药销售有限公司、河南安阳内黄润扬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金也实业有限公司、译春祥(厦门)科技有限公司、陕西安康紫阳辉迈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大同市鸿燊环宇机械配件有限公司、天津市合赐堂健康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上海攀峰商贸有限公司、上海伊美欣商贸有限公司、上海静宽贸易有限公司、北京华神堂医药有限公司
对于上述企业,外贸出口企业和跨境卖家要特别留意,要确保自己所购买或出口的口罩等防疫物资的生产企业不在这个名单内,要不然到时候产品被海关扣留就只能是两行泪了。
西班牙、荷兰宣布:口罩中国标准可替代欧洲标准
近日,西班牙工业和中小企业总秘书处发公告表示,考虑到在国家市场上带有CE监管标志的PPE短缺的情况,因此决定在疫情期间,除通过符合协调标准获得CE标识以外,西班牙还将允许使用符合中国标准GB 2626(防护级别KN95)的防护口罩,但需要符合以下三种方式:
一是在获得卫生部授权的情况下,公共采购无CE标识但符合中国标准GB 2626(防护级别KN95)的防护口罩,以供医护人员使用;
二是无CE标识的防护口罩经授权机构核查,证明符合中国标准GB 2626(防护级别KN95),同时开展获得CE标识的必要程序,可在疫情期间暂时进行销售;
三是符合中国标准GB 2626(防护级别KN95),且满足欧盟相关医疗器械法规中规定的基本健康与安全要求,可获得CE标识。
无独有偶,随后荷兰医疗保健及青少年监察局也在其官方网站发文表示,中国口罩标准相当于欧洲的标准。
文中提到,欧盟以外(包括中国和美国)的口罩的某些标准等效于FFP2和FFP3口罩的欧洲标准EN-149:2001 + A1:2009。这是在与社会事务和就业监察局和RIVM协商后,医疗保健和青年监察局(IGJ)得出的结论。
据介绍,它涉及以下等效标准:
鼻口罩KN95,KP95(FFP2)和KN100,KP100(FFP3)的中国GB 2626-2006标准(后接GB 2626-2019标准)等效于EN 149:2001 + A1:2009;
KN95口罩的中国GB 2626-2006标准(后接GB 2626-2019标准)也等同于NN-EN 14683:2019,当时KN95口罩作为外科口罩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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