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电商平台拥有自己的品牌对卖家来说是好是坏?对消费者来说呢?
Twitter上有一个关于电子商务平台销售自家旗下品牌产品的讨论,网友对此“违背反垄断法和不道德行为”展开了讨论,很多人确实抵触电子商务平台拥有自主品牌。
我们将电商平台视为市场,即多个买家聚集在一起,与众多卖家互动。在线电商和现实中的自由市场很相似,有完整的信息、实时的价格和买家与卖家的互动。与传统自由市场不同,在线平台及其交易规则由平台本身决定。
这些平台规则在遵守国家贸易和商业规定的前提下,可以有其特殊规则。当这些平台由少数企业控制时,问题可能会更加明显,平台入驻商家的利益可能会被大大压制。
在线市场是将买家与卖家联系起来的一个很好的推动者,然而,它同自由市场相比有着很大不同。此类平台具有巨大的数据覆盖和流量支持,这使得它们能够准确预估特定时间段内消费者对特定商品的需求。
得益于其经营规模,他们可以以自己的品牌推出相关产品,然后从世界各地的工厂采购原料进行批量生产,并在平台上进行销售。这里的问题不在于他们将取代中间商,而在于他们可以垄断生产。
正因如此,我们才有必要重新审视是否应该允许电子商务平台拥有自己的品牌。
电子商务确实为我们的生活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我们面临的问题是,如何在保持市场自由性的前提下使平台和卖家双方都获取利益。
市场本身将约束所有参与者,发展更多这样的电子商务平台,以创造更大的竞争,将会有所帮助。
然而,鉴于该行业的资本密集型特征,新进入者的发展空间有限。我们只能通过监管、限制不公平贸易行为等措施,来创造一个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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